四殿五官王。司掌大海之底。正東沃燋石下合大地獄。此重亦廣五百由旬,亦另有十六小地獄。
一、沰池小地獄
二、蝥鍊竹籤小地獄
三、沸湯澆手小地獄
四、掌畔流液小地獄
五、斷筋剔骨小地獄
六、堰肩刷皮小地獄
七、鎖膚小地獄
八、蹲峰小地獄
九、鐵衣小地獄
十、木石土瓦壓小地獄
十一、劍眼小地獄
十二、飛灰塞口小地獄
十三、灌藥小地獄
十四、油荳滑跌小地獄
十五、刺嘴小地獄
十六、碎石埋身小地獄
世人漏稅,抗糧。賴租。用重秤。合假藥。賣著水米,用假銀,欠數錢,賣油粉釉綾,刮漿布疋衣褲。路遇蹩廢老幼,不即讓行,暗佔鄉民及老幼肩販便宜。受託寄帶家書。不速交付。竊取街路砌就磚石,及晚夜燈內油燭。窮不安分守己,富不憐老恤貧,如有告貸,先已允借,至期空覆致令誤事。見人有病。家藏藥食。吝不付給。良方秘不傳授,煎過藥渣。或碎碗料器等物。潑置街路。無故養驢馬諸獸。尿糞妨礙行人,故意荒蕪田地。損壞他人牆壁。咒詛魘魅。造言驚嚇等事者。查核事犯之大小。令鬼卒推入各大地獄受苦。另再判發何小地獄受苦。滿日送解第五殿察核。
世人若於二月十八日。誓悔不再犯者。免入本殿諸獄。如鈔玉歷全卷。或續加古今因果報應事件於各殿章句之後。化人為善。遺傳後世。使觀見者從此改悔。他能免過汝亦暗裡有功。